從5月起,出生登記、死亡注銷、身份證首次申領(lǐng)、戶籍信息證明開具四項業(yè)務(wù),實行全省通辦。
新生兒的父親或母親是本省戶籍人口,可以在我省任一派出所辦理新生嬰兒的出生登記手續(xù);本省戶籍人口自然死亡,可以在我省任一派出所辦理死亡注銷手續(xù);本省戶籍人口首次申領(lǐng)身份證,可以在我省任一派出所辦理身份證申領(lǐng)手續(xù);本省戶籍人口,可以在我省任一派出所辦理證明的對象是其本人的戶籍信息證明。
“之前要辦理以上四項戶籍業(yè)務(wù),必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,開通全省通辦后,本省戶籍人口可以在我省任一派出所辦理,不必非去戶籍地派出所辦理。”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副支隊長楊育杰介紹。
出生登記所需材料:新生兒出生醫(yī)學(xué)證明,新生兒父母的戶口頁、身份證和結(jié)婚證;死亡注銷所需材料:被注銷人員的死亡證明材料、身份證、戶口頁,申請人身份證;身份證首次申領(lǐng)所需材料:申辦人戶口頁;戶籍信息證明所需材料:申請人身份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身份證首次申領(lǐng),16周歲以下人員需由監(jiān)護人陪同。